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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和积极推广的重要方向。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下达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推动循环经济的深入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再利用为核心,追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经济形态。它强调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实现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从而降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资源紧张的大背景下,循环经济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促进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还能够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具体如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现下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62项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见附件1)和“生物柴油生产过程循环利用”等6项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见附件2)。
请按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要求,加快组织实施,在试点示范建设过程中,积极支持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开展工作,并给予相应资金、项目及政策方面的支持。同时,要注重循环经济标准化经验、模式和效果的总结,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请于每年12月底前将试点示范建设情况的总结材料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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