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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于国际食品法典 我国新农残限量标准发布

    发布于 2019/09/17阅读(1921)来源 ltr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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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该标准将于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即2020年2月正式实施,届时会代替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
     
      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与2016版相比新增残留限量2967项,涵盖的限量数量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数量。这表明,我国对农药残留的监管实现了巨大的飞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解读,我们可发现,新标准覆盖了约80%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实现已登记农药的残留限量有标可依,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有农药登记、无限量标准”监管难题。同时,新版标准还规定了甲胺磷等27中禁用农药585项限量标准、氧乐果等16种限量农药311项限量标准,填补了高风险的禁用农药监管“漏洞”。
     
      针对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喜爱的一些特色小宗产品,新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据了解,新版农残限量标准中,新增了人参、杨梅、冬枣等119项特色小宗作物的704项限量标准。至此,特色小宗作物的农残限量项目总数达1602项,是2016版的2倍多。这些新增限量项目不仅有利于保证人们的“舌尖”安全,也有利于促进特色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农药直接作用于农作物,但也会随着食物链进入动物体内。为了进一步减少农残对人体影响,新版标准增加了27种居民日常消费的肉、蛋、奶等动物源性农产品中703项最大农残限量。新版农残限量标准中动物源性农产品的农残限量项目数量是2016版的14倍,这表明我国农残限量检测正在逐步从植物源性农产品慢慢延伸至动物源性农产品,覆盖范围扩增。
     
      此外,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新版农残限量标准还制定了77中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的农业的1109项残留限量。这些标准不仅体现我国对进口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还可能为新品种农药在我国的使用提前设置了安全阀。
     
      据了解,新版农残限量标准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试验及监测、我国居民膳食消费、农药毒理学等数据,经过科学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在制定期间,该标准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还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总而言之,新标准尽可能的保证了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药的使用事关我国农业发展,更是与我国食品安全、国民健康挂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的出台,将对我国科学规范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非法使用农药产生重要意义。
     
      另外,与该标准同步发布了还有两项农残检测标准:GB 23200.116—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和GB 23200.117—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这两项标准同样于明年2月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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